道路运输行政案件勘验笔录应当载明时间、地点和事件等内容,并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不能签名的,应当注明原因。有其他人在现场的,可以由其他人签名。()
举一反三
- 现场笔录应当载明制作时间、地点和事件内容,并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
- 专技天下: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制作的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 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
- 对有违法嫌疑的物品或者场所进行检查时,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办案人员应当制作现场笔录,载明()等内容,由办案人员、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A: 事件 B: 案件性质 C: 时间 D: 地点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规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对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场所进行勘验检查时,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制作勘验笔录,并由当事人核对无误后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到场的,可以邀请在场的其他人员作证,并在勘验笔录中注明原因并签名;也可以采用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有关物品、场所的情况后,再进行勘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