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12
    对有违法嫌疑的物品或者场所进行勘验(检查)时,应当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现场情况。
  • 内容

    • 0

      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时应当对鉴定过程进行实时记录并签名。 记录可以采取笔记、录音、录像、拍照等方式。

    • 1

      现场勘验记录包括现场勘验笔录、现场图、现场照片和现场录像、录音等。

    • 2

      对现场情况以及提取数据、封存物品文件的过程、在线分析的关键步骤应当( )。 A: 拍照 B: 录像 C: 录音 D: 书面记录

    • 3

      对有违法嫌疑的物品或者场所进行检查时,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办案人员应当制作现场笔录,载明()等内容,由办案人员、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A: 事件 B: 案件性质 C: 时间 D: 地点

    • 4

      执法人员对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或者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或者斟验检查时,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制作《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当事人拒不到场或拒绝签名盖章的,应当在笔录中注明,并可以请在场的其他人员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