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法院受理了申请,法院确定了2个月的申报期限,甲公司的债权人乙公司没有在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乙公司无权补充申报债权
B: 乙公司只有有正当理由,才能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C: 乙公司有权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列为破产费用
D: 乙公司有权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乙公司承担
A: 乙公司无权补充申报债权
B: 乙公司只有有正当理由,才能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C: 乙公司有权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列为破产费用
D: 乙公司有权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乙公司承担
举一反三
- 甲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法院受理了申请,法院确定了2个月的申报期限,甲公司的债权人乙企业没有在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乙企业无权补充申报债权 B: 乙企业只有有正当理由,才能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C: 乙企业有权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乙企业承担 D: 乙企业有权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列为破产费用
- 某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法院受理了申请,并确立了3个月的申报期限,某企业的债权人甲公司没有在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甲公司有权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自己承担 B: 甲公司无权补充申报债权 C: 甲公司有正当理由,有权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D: 甲公司有权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列为破产费用
- 乙企业是甲企业的债权人,甲企业于2008年6月15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乙企业在法院规定的申报期限内没有申报债权,则乙企业()。 A: 无权再申报债权 B: 有正当理由的,有权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C: 有权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列为破产费用 D: 有权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自己承担
- A公司濒临破产,债权人甲和债权人乙可以在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也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前补充申报债权,此前已进行的分配还可以对其补充分配
- 债权人未在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获得补充分配,但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