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12
    居住某市南区的唐某向本市电信局支付2000元初装费安装电话一部。2个月后,唐某发现话费单上出现自己从未打过的长途电话,话费150余元,遂找电信局交涉,经查系电信局设备技术故障所致,唐某多次要求电信局作进一步的解释并保证以后不再发生此类事情,电信局未予确认。不久,此类事情再次发生,唐某再次找电信局交涉,并要求电信局双倍返还多收的话费共计600余元。电话局遂派人到唐某所在单位,要求其单位领导做唐某的工作,让唐某不要再去电信局纠缠。此举引起唐某单位同事、邻居多人围观,议论纷纷,有人认为唐某意图趁机讹诈电信局。唐某甚怒,遂又找到电信局。电信局负责接待的人说:“我们把多收的话费退给你,你不要,那你去法院告我们好了。你不是想要钱吗?开个价,10万、20万都可以。”唐某觉得羞辱无比,决意起诉电话局。对于电信局多收电话费和与唐某交涉中的一系列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A: 电信局已侵犯唐某的名誉权
    B: 电信局已侵犯唐某作为消费者的知悉真情权
    C: 电信局已侵犯唐某作为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D: 电信局已侵犯唐某作为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受尊重权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