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14
    案例1:2014年1月1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转支票,P银行为付款人,甲公司在该支票上记载了“违约金5万元”的字样。甲公司在该支票上并未记载收款人名称,但授权乙公司补记。乙公司在支界上补记自己为收款人后,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于2014年7月20日向P银行提示付款。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该支票在未补记收款人名称时(
    )。
    A: 支票无效
    B: 不得交付给收款人
    C: 不得背书转让
    D: 不得提示付款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