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主要调整两类社会关系,即宏观调控关系与市场规制关系。
举一反三
- 部门法的体系构成主要取决于其调整对象,经济法的体系构成也是如此。如前所述,在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过程中,形成了传统部门法都不调整的两类社会关系,即宏观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这两类社会关系都需要由新兴的经济法调整,由此形成了两类经济法规范,即调整宏观调控关系的宏观调控法规范,以及调整市场规制关系的市场规制法规范,前者可以总称为宏观调控法,后者可以总称为市场规制法。
- 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中的两种社会关系(即宏观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两种调整手段(即宏观调控手段和市场规制手段)直接相联系、相对应的经济法的特征是 A: 宏观性与微观性 B: 调控性与规制性 C: 经济性与规制性 D: 计划性与市场性
- 经济法调整的是社会关系是( )? A: 经济关系 B: 市场规制关系 C: 宏观调控关系 D: 生产关系
-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包括【 】 A: 经济管理关系 B: 宏观调控关系 C: 微观调控关系 D: 市场交易关系 E: 市场规制关系
-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包括: 。 A: 所有经济关系 B: 微观调控关系 C: 宏观调控关系 D: 市场规制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