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对讨论事项均必须被告”大国一致原则“,五大常任理事国有否决权。()
举一反三
- 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享有两次否决的权利。称为双重否决权。即决定是否属于程序性事项,五大国拥有否决权;对非程序性事项进行表决,五大国拥有否决权。
- 联合国安理会的“集体否决权”是指()一致反对。 A: 五大国 B: 十五个常任理事 C: 任何九个常任理事国 D: 任何七个非常任理事国
- 联合国安理会的“集体否决权”是指()一致反对。 A: A五大国 B: B十五个常任理事 C: C任何九个常任理事国 D: D任何七个非常任理事国
- 在联合国安理会中,五大常任理事国对安理会的决议拥有( )。 A: 投票权 B: 通过权 C: 否决权 D: 发言权
- 联合国安理会的“集体否决权”是指()一致反对。 A: 五大国 B: 十五个常任理事国 C: 任何九个常任理事国 D: 任何七个非常任理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