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一个对象如果没有进入动画只有强调动画,放映演示文稿时会与没有添加动画的对象一同显示在屏幕上。 动画列表中动画的排列顺序决定放映演示文稿时动画的播放顺序。 复制对象时,加按 Alt 键可限制在水平或垂直方向复制。 欲将多个对象等间距分布,可使用“格式”选项卡“排列”选项卡组中的“对齐”命令。
举一反三
- 演示文稿放映时,幻灯片对象动画的播放顺序是按照“自定义动画列表”中对象动画的顺序自上而下依次播放的
- 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在动画窗格中,加按Shift键可连续选择多个动画,加按Ctrl键可挑选动画。 在选择窗格中隐藏的对象,放映演示文稿时正常显示。 点击“格式”选项卡中的“编辑形状”,可将选择的形状更改为其它形状。 选择窗格用于选择对象、调整对象显示层次、控制对象的显示与隐藏及、为对象命名。
- 为演示文稿对象设置动画时,不可以设置( )。 A: 动画效果 B: 动画开始方式 C: 放映类型 D: 时间和顺序
- 在PowerPoint 2010中,在当前打开的演示文稿上设计基本动画是在 。 A: “动画”选项卡中的“自定义动画” B: “幻灯片放映”选项卡中的“预设动画” C: “幻灯片放映”选项卡中的“基本动画” D: “动画”选项卡中的“动作设置”
- 请以正确的顺序()排列以下动作,给某个已有动画的对象添加多重动画效果。A.选定设置动画的对象B.单击“高级动画”组中的“添加动画”命令,在打开的动画效果样式列表C.选择“动画”选项卡D.选择另一类型的动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