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在动画窗格中,加按Shift键可连续选择多个动画,加按Ctrl键可挑选动画。 在选择窗格中隐藏的对象,放映演示文稿时正常显示。 点击“格式”选项卡中的“编辑形状”,可将选择的形状更改为其它形状。 选择窗格用于选择对象、调整对象显示层次、控制对象的显示与隐藏及、为对象命名。
举一反三
- 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在选择窗格,加按Ctrl键点击对象名称,可挑选多个对象。 当触发器对象被其它对象覆盖时,触发器仍然有效。 欲使一个动画与另一个动画同时播放,动画窗格中排列在后的动画开始方式必须设为“从上一项开始”(与上一动画同时)。 触发器对象不能相互重叠。
- 以下关于PPT动画模仿“四看”中“看对象”的描述正确的是()。 A: 选择窗格看对象:选择窗格可以查看当前页面当中的所有对象,即使某些对象被其它对象覆盖也可以查看到。 B: 对象可以重命名:在选择窗格中可以给任何对象重新命名,命名时尽量取有意义且标识性强的名字。 C: 层叠次序可调整:页面中对象的层叠次序可以在通过改变选择窗格中对象的顺序进行调整,选择窗格中排在第一的对象在页面中位于最底层。 D: 显示隐藏很给力:选择窗格中可以显示或隐藏一个或多个对象。
- 以下关于PPT动画模仿“四步”中“对象隐藏”的描述正确的是()。 A: 对象隐藏看动画:将当前不关注的对象隐藏起来,这样在动画窗格中只会显示当前关注对象的动画。 B: 动画分析逐个来:可以通过对象隐藏逐个分析每个对象的动画。 C: 单个对象多动画:通过对象隐藏,可以在动画窗格中看到所关注的单个对象的所有动画。 D: 多个对象动画多:通过对象隐藏,可以在动画窗格中看到所关注的多个对象的所有动画。
- PPT中,选择窗格是用来选择动画对象的,不能重命名对象名称。
- 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一个对象如果没有进入动画只有强调动画,放映演示文稿时会与没有添加动画的对象一同显示在屏幕上。 动画列表中动画的排列顺序决定放映演示文稿时动画的播放顺序。 复制对象时,加按 Alt 键可限制在水平或垂直方向复制。 欲将多个对象等间距分布,可使用“格式”选项卡“排列”选项卡组中的“对齐”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