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始设置刺史,将全国划分为十三部(州),各置部刺史一人,后通称刺史。刺史察举规定有六项范围,主要针对()。
A: A中央官
B: B地方豪强
C: C郡守
D: D及其地方豪强、郡守的子弟
A: A中央官
B: B地方豪强
C: C郡守
D: D及其地方豪强、郡守的子弟
举一反三
- 汉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始设置刺史,将全国划分为十三部(州),各置部刺史一人,后通称刺史。刺史察举规定有六项范围,主要针对()。 A: A中央官 B: B地方豪强 C: C郡守 D: D及其地方豪强、郡守的子弟
- 汉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始设置刺史,将全国划分为十三部(州),各置部刺史一人,后通称刺史。刺史分部巡行监察。刺举不法。西汉时刺史属于中央派往各地定期巡视监察的官员,还不是地方政府的首脑。
- 汉武帝元封五年,设十三州部,每一州部设一刺史,起初秩级只有六百石,但位卑权重,监察的对象是二千石的郡守。监察范围和标准,称为“______”。其中,除第一条针对的是豪强,其余五条都是针对郡守。
- 公元前106年,西汉武帝将全国103个郡划分为13州部,每州置刺史1人,刺史“奉诏条察州”,主要依据“六条问事”,因郡守和国相官佚为二千石,故在六条法律条文中有四条是针对“二千石”的。这说明刺史制度的建立() A: 完善了州郡县三级地方行政机构 B: 均衡了州郡和封国的地方权力分配 C: 消除了地方豪强势力对中央的威胁 D: 重在发挥太守在地方治理中的作用
- 汉武帝元封六年,“初置刺史部十三州。”这一时期刺史主要负责() A: 行政事务 B: 监察事务 C: 军事管理 D: 财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