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中提出的“在公共场所走失时,能向警察或有关人员说出自己的名字、家庭地址、家长的名字或电话号码”,不是针对小班幼儿的要求。
举一反三
- 学前儿童应该具备基本的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3-4岁儿童应该达到的水平是() A: 不吃陌生人给的东西,不跟陌生人走 B: 在提醒下能注意安全,不做危险的事 C: 在公共场所走失时,能向警察或有关人员说出自己和家长的名字、电话号码等简单信息 D: 知道一些基本的防灾知识
- 教婴幼儿会说自己的姓名、( )、父母的姓名、工作单位和家庭的住址以及必要的电话号码是幼儿走失的预防与处理的措施之一。 A: 幼儿园的名称 B: 同班幼儿的名字 C: 商场的名字 D: 儿歌
- 教婴幼儿会说自己的姓名、父母和姓名、工作单位和家庭的住址以及()。 A: 119号码 B: 120号码 C: 商场的名字 D: 家庭的电话号码
- 能正确说出父母姓名、电话号码或家庭住址是小班能达到的安全教育目标。
- ( )幼儿会正确书写自己的名字,书写时姿势正确。 A: 小班 B: 中班 C: 大班 D: 小小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