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启东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规定,对存在问题的拟提拔干部,建议停止或暂缓提拔任用,防止“带病”提拔。
举一反三
- 制定《中共启东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的依据是:()。() A: 《中国共产党章程》 B: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C: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D: 《中共江苏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
- 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防止()。 A: 带病提拔 B: 带病上岗 C: 突击提拔 D: 破格提拔
- 《中共启东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规定,着力整治社会保障、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严把干部选拔任用(),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A: 党风廉洁意见回复 B: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 C: 廉洁自律意见回复
- 要落实领导人员任职前()办法,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A: 听取纪委意见 B: 听取党委意见 C: 听取基层意见 D: 听取原单位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