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启东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规定,着力整治社会保障、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举一反三
- 制定《中共启东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的依据是:()。() A: 《中国共产党章程》 B: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C: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D: 《中共江苏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
- 《中共启东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规定,对存在问题的拟提拔干部,建议停止或暂缓提拔任用,防止“带病”提拔。
- 下列属于当前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突出问题的是() A: 征地拆迁 B: 住房保障 C: 食品药品安全 D: 环境保护 E: 安全生产
- 《中共吉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中明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监督责任,纪委负主体责任()
- 《中共启东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规定,下列哪些属于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 A: 肃纪正风责任。 B: 选好用好干部责任。 C: 规范和监督权力运行责任。 D: 领导和支持查办案件责任。 E: 监督处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