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时间超过( )天应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批准
举一反三
- 请假超过十天应由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批准
- 学生请假需提交书面申请,关于学生请假事宜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三日以内由班主任批准 B: 一周以内由院系主管领导批准 C: 超过一周报本科生工作处批准,超过两周报本科生工作处,由主管校领导批准 D: 超过一个月报本科生工作处,由主管校领导批准
- 学生请假要有书面报告,必要时应附证明(病 假应由校医院出具证明或签署意见),到期不能上课,应续假。请假 天以内由班主任或辅导员批准;请假 至 天由二级学院领导批准;请假 天以上由学工处与教务处共同审准。特殊情况 报分管院长批准
- 实习期间请假超过( )天,应当由学院系部批准并由学校向实习单位出具请假公函;请假超过( )天,应当由学院分管领导批准并由学校向实习单位出具请假公函;另外,我系部特别补充规定请假超过( )天,需在实习期满后补实习,如果涉及到补实习费用,该费用由学生本人承担,期间安全由学生本人负责。 A: 3天,5天,10天 B: 3天,7天,14天 C: 3天,14天,10天 D: 7天,14天,14天
- 请假1天以内班主任批准,()以内班主任签定意见学生科批准。3天以上主管校领导批准。 A: 半天 B: 1.5天 C: 2—3天 D: 8----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