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贸易公司老板深夜驾驶路虎车时被抢,车被夺,人也遇害了。被抢车辆经公安机关侦查找到了,这案例保险公司怎么赔付(已购买全险)?
举一反三
- 如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抢劫、抢车后被找回的,尚未支付赔款的,应将车辆 归还被保险人。 ( )
- 2009版车险盗抢险条款中规定:被保险机动车被盗窃、抢却、抢夺,经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明,满60天未查明下落的全车损失,负责赔付。
- 07版条款全车盗抢条款的保险责任:保险车辆(含投保的挂车)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经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实,满()未查明下落,保险公司方给予受理。 A: 六个月 B: 三个月 C: 二个月
- 如果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经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实,满两个月(部分公司是三个月)未查明下落,保险公司必须赔偿。
- 2010年3月,乙某向人保公司投保了《摩托车、拖拉机保险》,保险期间内,将车停放在停车场时被其它车辆碰撞,未找到肇事方。经人保公司鉴定,乙某车辆损失金额2000元,则人保公司应赔付乙某()元。 A: 2000 B: 1800 C: 1600 D: 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