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和环境侵权私益诉讼案件的关系说法正确的是?
A: 由于同一污染或生态破坏行为引起的损害,法院可以就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和环境侵权私益诉讼案件合并审理。
B: 人民法院受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同一污染或生态破坏行为主张其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申请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告知其另行起诉。
C: 针对同一污染行为或生态破坏行为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和环境侵权诉讼案件,证据可以共享,但被告有证据推翻生效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认定的证据除外。
D: 在污染者或生态破坏者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义务的,应当先履行环境侵权诉讼生效裁判所确定的义务,再承担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生效判决应承担的义务。
A: 由于同一污染或生态破坏行为引起的损害,法院可以就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和环境侵权私益诉讼案件合并审理。
B: 人民法院受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同一污染或生态破坏行为主张其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申请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告知其另行起诉。
C: 针对同一污染行为或生态破坏行为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和环境侵权诉讼案件,证据可以共享,但被告有证据推翻生效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认定的证据除外。
D: 在污染者或生态破坏者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义务的,应当先履行环境侵权诉讼生效裁判所确定的义务,再承担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生效判决应承担的义务。
举一反三
- 由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管辖规则较为特殊,所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管辖依照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管辖确定。
- 根据《环境保护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关于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说法,不正确的是:______ A: 环境保护坚持损害担责的原则,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企业事业单位需要对社会公众所遭受的损害承担责任 B: 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并且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3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的社会组织可以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C: 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社会组织不得通过诉讼牟取经济利益 D: 公益组织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不影响因同一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另行提起诉讼
- 社会组织依据《环境保护法》第58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 1号),可以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 下列关于环境公益诉讼的说法,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 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后,可以报请上级法院批准将案件管辖权转移给下级法院 B: 在环境公益诉讼中,受到污染行为损害的私人有权申请参加公益诉讼 C: 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可以作为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 D: 在环境公益诉讼中,法院可以向原告进行诉讼请求的释明
- 下列有关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调整对象的表述,正确的是( )? 未发生实际损害的侵害环境公共利益行为,不属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调整对象|已经发生实际损害的侵害环境公共利益行为,属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调整对象|上述选项均正确|具有损害环境公共利益重大风险的污染行为,属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调整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