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保护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关于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说法,不正确的是:______
A: 环境保护坚持损害担责的原则,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企业事业单位需要对社会公众所遭受的损害承担责任
B: 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并且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3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的社会组织可以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C: 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社会组织不得通过诉讼牟取经济利益
D: 公益组织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不影响因同一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另行提起诉讼
A: 环境保护坚持损害担责的原则,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企业事业单位需要对社会公众所遭受的损害承担责任
B: 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并且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3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的社会组织可以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C: 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社会组织不得通过诉讼牟取经济利益
D: 公益组织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不影响因同一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另行提起诉讼
举一反三
- 下列关于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A: 经登记的社会组织有权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B: 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C: 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无关利益方无权起诉 D: 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三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的向人民法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 下列关于《环境保护法》规定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A: 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无关利益方无权起诉 B: 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C: 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三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的向人民法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D: 经登记的社会组织有权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 新《环境保护法》在环境公益诉讼方面的进步在于 ? 放宽了环境公益诉讼的范围;|环境公益诉讼制止了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诉讼的社会组织可获取经济利益;|进一步明确了环境公益诉讼主体 ;
- 新《环境保护法》在环境公益诉讼方面的进步在于 A: 进一步明确了环境公益诉讼主体 B: 提起诉讼的社会组织可获取经济利益 C: 放宽了环境公益诉讼的范围 D: 环境公益诉讼制止了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 有关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和环境侵权私益诉讼案件的关系说法正确的是? A: 由于同一污染或生态破坏行为引起的损害,法院可以就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和环境侵权私益诉讼案件合并审理。 B: 人民法院受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同一污染或生态破坏行为主张其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申请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告知其另行起诉。 C: 针对同一污染行为或生态破坏行为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和环境侵权诉讼案件,证据可以共享,但被告有证据推翻生效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认定的证据除外。 D: 在污染者或生态破坏者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义务的,应当先履行环境侵权诉讼生效裁判所确定的义务,再承担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生效判决应承担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