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抵达前()小时内已经向拟抵达地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情况的,进港签可以与出港签证合并办理。
A: 12
B: 24
C: 36
D: 48
A: 12
B: 24
C: 36
D: 48
B
举一反三
- 船舶抵达前()小时内已经向拟抵达地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情况的,进港签可以与出港签证合并办理。
- 根据我国船舶签证管理规则,船舶抵达前24小时内已向抵达地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情况的,进港签证与出港签证可以() A: 分开办理 B: 两次办理 C: 合并办理 D: 简化办理
- 按照规定,下列哪些船的进港、出港签证不能合并办理() A: 定期班轮 B: 油轮和装运危险货物的船舶 C: 高速客船 D: 船舶抵达前24小时内没有向拟抵达地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情况的
- 根据我国船舶签证管理规则,发现船舶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船舶签证,下列陈述有误的是()。 A: 尚未出港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撤销其船舶签证 B: 已经出港的,海事管理机构可以撤销其船舶签证 C: 已经出港的,驶出港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进行调查处理 D: 已经出港的,可通知下一抵达地的海事管理机构进行调查处理
- 口岸检查办法规定,船方应在船舶抵达口岸前()小时向检查机关报告ETA等有关情况,船舶取得出港许可证后()小时未能驶离的,船方应向海事局报告。 A: 72/36 B: 24/36 C: 24/24 D: 36/24
内容
- 0
装运危险货物船舶及油船进港后()。 A: 应在卸货前办理签证手续 B: 应立即办理签证手续,船舶在港停泊时间不超过72小时的出港签证手续可以同时办理 C: 应在36小时内办理签证手续 D: 应立即办理签证手续,出港时仍需出港签证
- 1
装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及油轮进港前必须办理进港签证,出港时仍需办理出港签证。
- 2
船舶在港停泊时间不超过()小时的,进港、出港签证可以在出港前同时办理。 A: A24小时 B: B48小时 C: C72小时
- 3
按照《船舶签证管理规则》规定,在港停泊时间不超过72小时油轮和装运危险货物的船舶()。 Ⅰ.进出港签证可同时办理; Ⅱ.进港后立即办理进港签证; Ⅲ.出港时仍需办理出港签证; Ⅳ.按危险品船舶管理办法执行。 A: Ⅰ—Ⅲ B: Ⅰ—Ⅳ C: Ⅰ、Ⅳ D: Ⅱ、Ⅲ
- 4
国际航行船舶应在预计抵港前()小时,将抵达时间、停泊地点、靠泊计划及船员、旅客的有关情况报告检查机关。 A: 36 B: 24 C: 72 D: 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