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7-29
    《旧唐书》记载:兴平县人上官兴,因醉杀人亡窜,吏执其父下狱,兴自首请罪,以出其父。京兆尹杜悰、御史中丞宇文鼎,以其首罪免其父,有光孝义,请减死配流。彦威与谏官上言曰:“杀人者死,百王共守。若许杀人不死,是教杀人。兴虽免死,不合减死。”诏竟许决流。关于这段史料的理解,错误的选项是
    A: 伤害他人的行为不适用自首\n
    B: 自首要求犯罪“未发”,上官兴自首在官府已经立案并抓获了其父亲,其行为不属于自首\n
    C: 按照唐律规定,出于孝道自首可以减刑\n
    D: 本案例反映了“礼”与“法”之间的冲突
  • C

    举一反三

    内容

    • 0

      特别自首(准自首或“以自首论”)

    • 1

      【单选题】甲投毒杀其父,其父中毒尚未死亡,甲急送其父到医院抢救,其父经抢救无效死亡。甲的行为属于()。 A. 故意杀人未遂 B. 故意杀人既遂 C. 犯罪中止 D. 过失杀人既遂

    • 2

      关于自首,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自首分为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 B: 自首的犯罪分子有可能被免除刑事处罚 C: 特别自首的适用主体包括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 D: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 3

      关于一般自首与准自首的区别,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4

      《唐律·名例律》规定:“诸犯罪未发而自首者,原其罪。”所谓“...余事,亦得免其余罪。”这规定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