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举一反三
- 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 )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13)》第十八条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于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不得违反法律和()开除未成年学生” A: 体罚;校规校纪 B: 歧视;国家规定 C: 歧视;校规校纪 D: 体罚;国家规定 E: 侮辱;国家规定
- 中国大学MOOC: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 )”
- 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______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A: 生存 B: 参与 C: 隐私 D: 受教育
- 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A: 受教育 B: 人格尊严 C: 人身安全 D: 平等接受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