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因()或()可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
举一反三
- 学生因病或残疾可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体育教学部门核准,可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并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
- 因病或残疾不能参加测试学生的学生,必须向公共体艺部体质健康研究中心提交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对确实丧失运动能力,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三好学生、奖学金、奖学分评选。
- 按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精神,凡是教师、学生对学校作出的处理不服或认为侵犯其()的,可向该学校主管的教育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凡是教师、学生和学校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侵犯其合法权益或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向同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人民政府的主管部门提出复议申请。 A: 教育权益 B: 合法权益 C: 教育利益 D: 合法权力
- 学生接到学校处理、处分决定书之日起 日内,可向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请。
- 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学生持()证明,向体育部提出申请予以暂缓测试或免测 A: 家长证明 B: 班主任或辅导员证明 C: 医疗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