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1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从烟农处购进一批烟叶,收购价款为100万元;
(2)将库存价值100万元的烟叶委托乙厂加工成烟丝,支付不含税加工费10万元;已知该卷烟厂同类烟丝不含税售价200万元,乙厂同类烟丝不含税售价210万元。
(3)领用收回的全部烟丝继续加工生产卷烟300箱;
(4)当月卷烟全部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 000万元。
已知,卷烟消费税定额税率为每箱150元,比例税率为56%,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烟叶税税率为20%。价外补贴按烟叶收购价款的10%计入收购金额。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卷烟厂购进烟叶,当月应当缴纳的烟叶税的计算中正确的是。
A.100×20%=20万元
B.100×(1+10%)×20%=22万元
C.100×10%=10万元
D.100×(1+10%)×10%=11万元
(2)卷烟厂委托加工烟丝,受托方应当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200×30%=60万元
B.(100+10)÷(1-30%)×30%=47.14万元
C.210×30%=63万元
D.(100+10)÷(1+30%)×30%=25.38万元
(3)该卷烟厂当月的各项业务中,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用于连续生产卷烟可以抵扣已纳的消费税
B.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用于连续生产卷烟不得抵扣已纳的消费税
C.卷烟在批发环节不征收消费税
D.烟叶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4)该卷烟厂当月对外销售卷烟应当缴纳消费税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1 000×56%=560万元
B.1 000×56%+150×300÷10 000=564.5万元
C.1 000×56%+150×300÷10 000-63=501.5万元
D.1 000×56%+150×300÷10 000-25.38=539.12万元
(1)从烟农处购进一批烟叶,收购价款为100万元;
(2)将库存价值100万元的烟叶委托乙厂加工成烟丝,支付不含税加工费10万元;已知该卷烟厂同类烟丝不含税售价200万元,乙厂同类烟丝不含税售价210万元。
(3)领用收回的全部烟丝继续加工生产卷烟300箱;
(4)当月卷烟全部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 000万元。
已知,卷烟消费税定额税率为每箱150元,比例税率为56%,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烟叶税税率为20%。价外补贴按烟叶收购价款的10%计入收购金额。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卷烟厂购进烟叶,当月应当缴纳的烟叶税的计算中正确的是。
A.100×20%=20万元
B.100×(1+10%)×20%=22万元
C.100×10%=10万元
D.100×(1+10%)×10%=11万元
(2)卷烟厂委托加工烟丝,受托方应当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200×30%=60万元
B.(100+10)÷(1-30%)×30%=47.14万元
C.210×30%=63万元
D.(100+10)÷(1+30%)×30%=25.38万元
(3)该卷烟厂当月的各项业务中,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用于连续生产卷烟可以抵扣已纳的消费税
B.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用于连续生产卷烟不得抵扣已纳的消费税
C.卷烟在批发环节不征收消费税
D.烟叶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4)该卷烟厂当月对外销售卷烟应当缴纳消费税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1 000×56%=560万元
B.1 000×56%+150×300÷10 000=564.5万元
C.1 000×56%+150×300÷10 000-63=501.5万元
D.1 000×56%+150×300÷10 000-25.38=539.12万元
举一反三
- 智慧职教: 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19 年 11 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1)从烟农处购进一批烟叶,收购价款为 100 万元;(2)将库存价值 100 万元的烟叶委托乙厂加工成烟丝,支付不含税加工费 10 万元;已知该卷烟厂同类烟丝不含税售价 200 万元,乙厂同类烟丝不含税售价 210 万元。(3)领用收回的全部烟丝继续加工生产卷烟 300 箱;(4)当月卷烟全部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 1 000 万元。已知,卷烟消费税定额税率为每箱 150 元,比例税率为 56%,烟丝消费税税率为 30%,烟叶税税率为 20%。价外补贴按烟叶收购价款的 10%计入收购金额。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1)卷烟厂购进烟叶,当月应当缴纳的烟叶税的计算中正确的是
- 甲烟草收购公司收购烟叶,收购价款 100 000 元。已知价外补贴为烟叶收购价款的 10%,烟叶税税率为 20%,甲公司应缴纳烟叶税税额为( )。 A: 100 000×20% = 20 000(元) B: 100 000×10% = 10 000(元) C: 100 000×(1 - 10%)×20% = 18 000(元) D: 100 000×(1 + 10%)×20% = 22 000(元)
- 【计算题】A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发生如下业务: 1、生产并销售乙类卷烟500箱,每标准箱售价1.25万元(不含税); 2、委托B卷烟厂加工成烟丝,提供烟叶的成本为40万元,加工收回烟丝,支付加工费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30万元,增值税3.9万元; 3、收回烟丝的50%以45万元的价格(不高于原来的计税价格)对外销售,余下的50%用于连续加工成甲类卷烟400标准箱出售,每标准箱售价2万元(不含税)。 (注:甲类卷烟比例税率56%,乙类卷烟36%,150元/箱,0.6元/条,每条调拨价格70元以上,为甲类卷烟,每条调拨价格70元以下为乙类卷烟,烟丝消费税率为30%) 要求 (1)A卷烟厂应纳消费税税额 (2)计算B卷烟厂代收代缴消费税 (5.0分)
- 2020 年 9 月甲公司向烟农收购烟叶一批,支付收购价款 1 000 000 元,支付价外补贴 100 000 元,已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已知,烟叶税税率为 20%。计算甲公司当月该笔业务应缴纳烟叶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 1 000 000×(1 - 10%)×20% = 180 000(元) B: 1 000 000×(1 + 10%)×20% = 220 000(元) C: 100 000×(1 + 20%)×20% = 24 000(元) D: 1 000 000×20% = 200 000(元)
- 某卷烟厂2014年3月收购烟叶生产卷烟,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50万元,并向烟叶生产者支付了收购价款10%的价外补贴。已知,烟叶税的税率为20%。根据烟叶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应以烟叶生产者为纳税人,应缴纳烟叶税=50×20%=10(万元) B: 应以烟叶生产者为纳税人,应缴纳烟叶税=50×(1+10%)×20%=11(万元) C: 应以该卷烟厂为纳税人,应缴纳烟叶税=50×20%=10(万元) D: 应以该卷烟厂为纳税人,应缴纳烟叶税=50×(1+10%)×20%=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