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哪些人的责任?
应追究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举一反三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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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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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A: 严重警告 B: 撤销党内职务 C: 留党察看 D: 开除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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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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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处分。 A: 情节较重的,严重警告处分 B: 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或留党查看处分 C: 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D: 情节较轻的,留党察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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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情节严重的,对()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73条) A: 直接责任者 B: 主要领导责任者 C: 重要领导责任者 D: 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