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28
    简述制宪权与修宪权的差异。
  • 制定宪法的权力与修改宪法的权力存在着差异。制宪权渊源于国家权力的性质,与国家政权性质具有紧密的联系。制宪权是近代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政权性质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无论宪法怎样变化,都不发生制宪权的变化问题,而只存在修宪权的行使问题。近现代民主宪政国家的国家权力从形式上来源于宪法,而制宪权是启动宪法形成并最终使国家权力合法化的一种权力。因此,制宪权是一种原生性的权力,修宪权则是一种派生性的权力,通常由宪法确定其主体、行使的程序等。

    内容

    • 0

      制宪权、修宪权、立法权属于同一层次的权力形态

    • 1

      在我国行使制宪权和修宪权的机构是全国人大。( )

    • 2

      从宪政实践看,在我国,( )行使主体是相统,的,建国后第一部宪法的制定与几次修改都由全国人大通过。 A: 释宪权 B: 制宪权 C: 修宪权 D: 制定权与修宪权

    • 3

      在下列选项中,属于制宪权范围的是() A: 修宪权 B: 立法权 C: 质询权 D: 违宪审查权

    • 4

      下列关于制宪权、制宪主体、制宪机关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 制宪权在逻辑上先于国家 B: C: B.制宪主体应该是国家主权的所有者 D: C.制宪权、修宪权属于同一层次的权力D.制宪机关不同于宪法起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