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8日,甲厂向乙厂发函称其可提供X型号设备,请乙厂报价。10月10日乙厂复函表示愿以5万元购买一台,甲厂10月12
举一反三
- 2012年10月8日,甲厂向乙厂发函称其可提供X型号设备,请乙厂报价。10月10日乙厂复函表示愿以5万元购买一台,甲厂10月12日复函称每台价格6万元,10月30日前回复有效。乙厂于10月19日复函称愿以5.5万元购买一台,甲厂收到后未作回复。后乙厂反悔,于10月26日发函称同意甲厂当初6万元的报价。下列关于双方往来函件法律性质的表述中,不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 2020年10月8日,甲厂向乙厂发函称其可提供X型号的设备,请乙报价。10月10日乙厂复函表示愿以5万元购买一台,甲厂10月12日复函称每台价格6万元,10月30日前回复有效。乙厂于10月19日复函称愿以5.5万元购买一台,甲厂收到后未作回复。后乙厂反悔,于10月26日发函称同意甲厂当初6万元的报价。下列关于双方来往函件法律性质的表述,不符合民法典合同编规定的有( )。 A: 甲厂10月8日的发函为要约邀请 B: 乙厂10月10日的复函为要约 C: 甲厂10月12日的复函为反要约 D: 乙厂10月26日的发函为承诺
- 甲厂向乙厂发出信函,表示愿以1万元出让设备一台。乙厂回复:需该设备,但价格应为8000元;甲厂又回函:价格可为9000元,复函即供货。乙厂经办人因工作不负责任,接甲厂的复函后,未予处理。后甲厂将设备发送到乙厂,乙厂才发现对甲厂原函未处理,下列选项中表述错误的有(
- 甲厂向乙厂发出信函,表示愿意以5万元购买设备一台。乙厂回复:现有存货,但是出卖价格为6万元;甲厂又回函:价格若为5.5万元,即购进该设备,但应一个月后提货。乙厂又复函:同意该价格,但应在一个月内提货,如5日内没有答复,10日后发货。乙厂未收到甲厂的复函,就于15日后把设备发送给甲厂。你认为()。 A: 甲厂的沉默视为同意 B: 甲厂的沉默视为拒绝 C: 甲厂应接货付款 D: 甲厂可拒绝接货付款
- 甲厂向乙厂发出信函,表示愿以1万元出让设备一台。乙厂回复:需该设备,但价格应为8000元;甲厂又回函:价格可为9000元,复函即供货。乙厂经办人因工作不负责任,接甲厂的复函后,未予处理。后甲厂将设备发送到乙厂,乙厂才发现对甲厂原函未处理,则()。 A: 甲乙之间的合同不成立 B: 甲厂未经乙厂同意发货违约 C: 乙厂未及时通知甲厂发货违约 D: 双方之间有误解,可撤销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