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与其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举一反三
- 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与其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A: 是 B: 否 C: 不一定 D: 没有规定
- 自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与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解除
- 我国《民法典》第111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的成立而消除。
- 收养关系成立,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______ A: 不影响 B: 淡化 C: 加强 D: 消除
-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养子女不论成年与否,与其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