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被多次转让但未办理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A: 最后一次
B: 第一次
C: 第二次
D: 第三次
A: 最后一次
B: 第一次
C: 第二次
D: 第三次
举一反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被多次转让但未办理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A: 最后一次 B: 第一次 C: 第二次 D: 第三次
- 被多次转让但未办理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有权请求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依照()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请求由机动车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A: 侵权责任法 B: 道路交通安全法 C: 合同法 D: 民事诉讼法
- 当事人之间以买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A: 连带责任 B: 同等责任 C: 共同责任 D: 次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