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29
    张三、张四是两兄弟,并已各自成家多年,共同居住在祖上留下的四间平房里。去年张四分得一套两居室的楼房,张四一家将新房装修后,准备给儿子结婚用。张三认为张四已分得新房就应当搬走,因为父母去世时,弟张四去黑龙江插队而未尽养老送终的义务。父母临终时说这四间房屋今后由张三继承,张四可以继承家传的字画。当张三提出让张四搬走时。张四不同意,故张三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者四间房屋归其所有,并要求判令张四腾房搬走。张四在答辩中称:张三已继承了父亲遗留的几个古董,就不应当再继承该四间房屋了,要求人民法院将这四间房屋判归其所有,并且要求张三腾房。在诉讼进行中,张三、张四的叔叔张恩义向人民法院主张着四间房屋应归其所有,并向人民法院出示了其兄留下的遗嘱。但本案在开庭审理时,张四因争执激烈,气冲大脑,突发脑溢血死亡。张三见其弟已死亡,遂向人民法院提出撤诉。张四死后,诉讼程序应如何进行?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