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修学分平均学分绩点在()以上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确认已系统掌握某门专业课程(专业主干课和专业选修课)的内容,可申请参加院系组织的专业课程免修考试。含有实践教学环节的课程和实践课程,不得免修免考。
A: 4
B: 3.7
C: 3.3
D: 3
A: 4
B: 3.7
C: 3.3
D: 3
C
举一反三
- 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包括下列哪类课程() A: 公共基础课、公共选修课、专业基础课、专业选修课 B: 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含专业限选课) C: 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实践课
- 每生申请的免修免考课程总学分,不得超过专业课程总学分的()。 A: A0.1 B: B0.2 C: C0.3 D: D0.4
- 下列何种课程成绩不列入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但计入学生修业总学分 A: 通识选修课程 B: 专业选修课程 C: 专业必修课程 D: 通识必修课程
- 学生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可以申请辅修校内其他专业或者选修其他专业课程;可以申请跨校辅修专业或者修读课程,参加学校认可的开放式网络课程学习。学生修读的课程成绩(学分),学校审核同意后,予以承认。()
- 根据开放教育免修免考管理规定,作为免修免考替代的课程,其专业层次、教学内容、教学要求和学分值应不低于被替代的课程。
内容
- 0
已取得电大、合作高校、自学考试同层次同课程的学分,且所修课程的教学内容和要求不低于现修专业课程的,可以免修。()
- 1
学生完成第一学年的课程学习,已通过原主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第一学年全部课程考核,平均学分绩点在()及以上,可以申请在校内转专业。 A: 2.5 B: 3.5 C: 4.0 D: 4.5
- 2
依据《泰山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平均学分绩点计算的课程范围包括()。 A: 公共基础课 B: 专业基础课 C: 专业选修课 D: 专业核心课
- 3
学生已修双学位教育专业课程学分作为( )学分记载。 A: 专业课 B: 必修课 C: 选修课
- 4
我校工商管理专业的实践教育课程的总学分是27学分,即整个专业的实践环节的学分是27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