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30
    申请号96120546.3,该发明申请包括两个独立权利要求,审查员在阅读申请案卷后认为这两个独立权利要求之间不具备单一性,因此,审查员因此未进行检索发出了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待申请人修改申请消除单一性问题后继续进行后续操作。三个月后,申请人答复,同意审查员的意见,删除独立权利要求2,保留了独立权利要求1。审查员收到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之后,觉得消除了单一性问题,而且保留的权利要求撰写合格,保护范围合适,因此发出了授权通知书。请问,这个案例的处理过程中,审查员犯了什么错误。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