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10-29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9月1日向乙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一批产品,价款为1500000元,尚未收到,已办妥托收手续,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