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如果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应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
A: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B: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C: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D: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A: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B: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C: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D: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举一反三
- 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如果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应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 A: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B: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C: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D: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 纳税人自产自用消费品在计算纳税时,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 A: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 B: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 C: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 D: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
-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其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 A: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B: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C: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D: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 纳税人自产自用消费品在计算纳税时,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为()。 A: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B: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C: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D: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应按照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其组成计税价格=( )。 A: (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B: (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C: 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D: 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