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10-29
    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如果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应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
    A: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B: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C: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D: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