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10-28
    某施工单位通过对某工程的投标,获得了该工程的承包权,并与建设单位签订了施工总价合同。在施工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基础施工时,建设单位负责供应的钢筋混凝土预制桩供应不及时,使该工作延误6天,该工作处于关键线路,总时差为零。 事件2:建设单位因资金困难,在应支付工程月进度款的时间内未支付,承包方停工11天。 事件3:在主体施工期间,施工单位与某材料供应商签订了室内隔墙板供销合同,在合同内约定:如供方不能按约定时间供货,每天赔偿订购方合同价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供货方因原材料问题未能按时供货,拖延8天。 事件4:施工单位根据合同工期要求,冬季继续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为保证施工质量,采取多种技术措施,由此造成额外费用开支共20万元。 事件5:施工单位进行设备安装时,因业主选定的设备供应商接线错误造成设备损坏。使施工单位安装调试工作延误5天,损失12万元,该工作的总时差为3天。 问题: 1.以上各事件中,施工单位延误的工期和增加的费用由谁来承担并说明理由; 2.索赔的程序是什么?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