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10-29
    客户丙公司的回函并非询证函原件。甲公司财务人员解释,在催收回函时,由于丙公司财务人员表示未收到询证函,因此将其留存的询证函复印件寄送给了丙公司,并要求丙公司财务人员将回函直接寄回至ABC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组认为该解释合理,无需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指出审计项目组的做法是否恰当,恰当为对,不恰当为错。()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