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我国合同法上关于买卖合同标的物风险负担的规则
举一反三
- 简述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负担规则。
- 根据我国《合同法》,以下对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风险负担的表述错误的是
- 买卖合同中,下列当事人解除买卖合同的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A: 标的物主物不符合同约定而解除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从物 B: 标的物从物不符合同约定,解除的效力不及于主物 C: 标的物为数物,只要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当事人就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 D: 分批交付标的物,其中一批标的物不符合同约定,但以后各批标的物的交付还可以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除
- 根据我国《合同法》,以下对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风险负担的表述正确的是( ) A: 特定物的风险在合同成立后即由买受人承担 B: 在途货物的风险自合同成立后即转移给买受人 C: 需要运输的标的物,自交付给买受人后风险转移给买受人 D: 在买受人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要求拒绝受领的情况下,风险转移给买受人
- 根据我国《合同法》,以下对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风险负担的表述错误的是()。 A: 特定物的风险在合同成立后即由买受人承担 B: 在途货物的风险自合同成立后即转移给买受人 C: 需要运输的标的物,自交付给买受人后风险转移给买受人 D: 在买受人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要求拒绝受领的情况下,风险转移给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