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负担规则。
举一反三
- 简述我国合同法上关于买卖合同标的物风险负担的规则
- 根据买卖合同标的物性质的不同,可以将买卖合同分为()买卖和()买卖。根据买卖合同标的物性质的不同,可以将买卖合同分为()买卖和()买卖。
- 如何确定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和风险责任的负担?
- 买卖合同的特点不包括() A: 买卖合同为无偿的双务合同 B: 买卖合同买卖的是某种具体的标的物 C: 买卖的价款,一般应当由一方当事人确定 D: 买卖合同具体的标的物一般是指财产
- 买卖合同中,下列当事人解除买卖合同的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A: 标的物主物不符合同约定而解除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从物 B: 标的物从物不符合同约定,解除的效力不及于主物 C: 标的物为数物,只要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当事人就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 D: 分批交付标的物,其中一批标的物不符合同约定,但以后各批标的物的交付还可以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