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李律师正代表一名员工与某企业进行一起劳动争议诉讼案件,而某企业拟委托与李律师同所的张律师作为发行企业债券的律师。该情形张律师应该如何处理?
举一反三
- 某企业向李律师发出招标文件,邀请李律师参与投标企业新一年度常年法律顾问。而李律师所在律所的张律师是该企业以往的常年法律顾问。张律师认为李律师参与投标的行为违反了律师利益冲突规范。李律师的行为是否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 如客户就收购某企业欲委托李律师做前期尽职调查,被调查企业的法律顾问恰巧也是本所的律师,但李律师与该律师很少往来,彼此并不熟悉,该情形李律师应该如何处理?
- 某客户拟委托李律师办理案件,但无法接受律师事务所标准报价,希望通过私下向李律师个人支付报酬表示答谢。该情形李律师应该如何处理?
- 客户委托李律师代理一起房屋买卖纠纷案,在代理过程中,李律师发现客户很难胜诉,并将事实及法律依据告知了客户。客户得知该情况后,表示希望李律师继续为其代理此案件并且答应李律师在取得了该争议房屋所有权后将房屋便宜转卖给李律师。该情形李律师应该如何处理?
- 张律师在收取了甲的律师费后,本案的对方当事人乙请该所的另一位李律师代理此案,张律师知道后可以怎样做: A: 各自代理各自的当事人,相互不干扰 B: 张律师与李律师协商解除一方的委托关系 C: 在张律师与李律师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由律师事务所决定 D: 张律师与李律师协商后解除了乙的委托关系并退还其代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