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得有在职或者()后接受、()该企业的关联企业、与该企业有()的企业,以及()提供的物质性利益行为。
举一反三
-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得有在职或者()后接受、()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有()的企业,以及提供的物质性利益行为。 A: 离职 B: 索取 C: 业务关系 D: 管理和服务对象
-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得有()经营活动和有偿中介活动,或者在()经营企业、关联企业和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行为。 A: 个人从事营利性 B: 本企业的同类 C: 其他企业的同类 D: 投资入股
- 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他有利益关系的人的从业行为,();行为不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 A: 其所办企业可以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所在企业进行正常的经济业务往来 B: 可以在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所在企业有关联、依托关系的私营、外资企业投资入股 C: 可以租赁、承包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所在企业的部分国有资产 D: 不用任职或者公务回避
-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适用于国有独资企业、()(含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领导班子成员。 A: 国有企业 B: 中外合作企业 C: 集体所有制企业 D: 国有控股企业
-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即使离职后也不得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物质性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