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确立银行业分业经营原则的法律是()。
A: 《1933年银行法》
B: 《1935银行法》
C: 《1956年银行控股公司和道格拉斯修订案》
D: 《1960年银行合并法》
A: 《1933年银行法》
B: 《1935银行法》
C: 《1956年银行控股公司和道格拉斯修订案》
D: 《1960年银行合并法》
举一反三
- 确立银行分业经营的法律有( )。 A: 国民银行法 B: 1933年证券法 C: 格拉斯斯蒂格尔法 D: 麦克法顿法
- 美国允许银行、证券、保险机构跨业经营的法律是() A: 《格拉斯一斯蒂格尔法》 B: 《1933年银行法》 C: 《金融服务业现代化法案》 D: 《银行国外机构的监管原则》
- 美国1933年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将银行分为( )。 A: 商业银行 B: 投资银行 C: 工业银行 D: 控股银行 E: 连锁银行
- 1863 年美国通过了(),这是美国金融史上第一部管理全国银行业和金融业的法规,标志着美国建立金融监管体系的开端。 A: 《联邦储备法》 B: 《比尔法案》 C: 《银行法》 D: 《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
- 下列哪些法案与银行的混合经营有关()。 A: 《格拉斯—斯蒂格尔法》 B: 《金融服务现代化法》 C: 日本新《银行法》 D: 英国2000年《金融服务与市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