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10-30
    案例三十四
    某国际工程项目合同价为2000万元,承包商利润目标为合同价的5%。合同规定,每月扣保留金为工程合同价的10%,保留金限额为合同价的5%。工程预付款为合同价的5%。
    工程开工后,由于业主违约,合同被迫终止。终止前的财务状况是:工程预付款未开始扣还。承包商已完成合同工程造价1600万元,为工程合理订购材料50万元(库存量)。承包商已完成暂定项目150万元,计日工10万元。指定分包项目100万元,指定分包商管理费费率为10%。承包商设备撤回其国内基地的费用为20万元,已单独列入工程量表。承包商雇佣的所有人员的遣返费为20万元,未单独列入工程量表。已完成的各类工程及计日工均已按合同规定支付。
    假定该项工程实际工程量与工程量表中一致,且工程无调价。
    问题:
    1.合同终止时,承包商共得到多少暂定金付款?
    2.合同终止时,业主已实际支付各类工程付款共计多少?
    3.合同终止时,业主还需支付各类补偿款多少?
    4.合同终止时,业主总共应支付工程款多少?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