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10-31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活动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续手续。准予延续的,直辖市、市、县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与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企业重新订立经营协议。
    A: 30日
    B: 15日
    C: 10日
    D: 5日
  • A

    举一反三

    内容

    • 0

      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和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应当取得城市管理部门的行政许可。

    • 1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的企业需要停业、歇业的,应当提前半年向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停业或者歇业。

    • 2

      【判断】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可以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具备条件的单位从事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3分)

    • 3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的企业需停业、歇业的,应当提前()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停业或者歇业。 A: 三个月 B: 半年 C: 一年 D: 两年

    • 4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可以将收集的城市生活垃圾运到自己选定的处理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