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名称不得填写笼统的商品类,必须填写具体的名称,需要时可填写货物的型号、规格或牌号。()
举一反三
- 托运单中的货物名称填写必须符合信用证或合同规定并与实际货物名称一致,但允许与实际货物的规格、型号、成分、品牌等不一致。(<br/>)
- 材料出库单必须详细填写材料名称、() A: 规格 B: 型号 C: 数量 D: 所用的单项工程名称
- 填写危险货物有关单证应使用货物的工业名称。
- 下列关于货物托运人运单填写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托运人填写运单时,如在同一张运单内托运多种品名的货物,可以使用概述性描述 B: 收、发货人的名称、地址应详细,以免发生因填写不正确而造成错运。到达港的名称不应以地区的名称代替 C: 对货物件数、重量、体积、包装、标志等内容的填写必须符合实际托运的货物 D: 对于大件货物的规格、重量力求填写准确,以便考虑运输主具、装卸港地的设备能力
- 34.出境货物报检单》的“货物名称”一栏应按合同、信用证上所列货物名称填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