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的程序是:用人单位提前()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A: 15日
B: 30日
C: 60日
D: 90日
A: 15日
B: 30日
C: 60日
D: 90日
举一反三
- 《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裁减人员的程序有提前()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裁减人员的程序是提前 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 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的程序是:用人单位提前()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A: 15日 B: 30日 C: 60日 D: 90日
- 根据《劳动法》,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A: 70 日 B: 60 日 C: 30日 D: 90日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裁减人员的程序有()。 A: 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B: 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C: 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D: 裁减方案经过劳动行政部门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