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学示范中使用计量器具可以使用无检定合格印、证或者超过检定周期以及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举一反三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规定,在教学示范中使用计量器具可以使用无检定合格印、证或者超过检定周期以及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在工作岗位上使用无检定合格印、证或者超过检定周期以及经检定()的计量器具。在教学示范中使用计量器具()。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在工作岗位上使用无检定合格印、证或者超过检定周期以及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但在( )中使用计量器具不受此限。 A: 商品批发 B: 教学示范 C: 商品零售 D: 产品出口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在工作岗位上使用无检定合格印、证或者超过检定周期以及经检定不合格的( ) 在教学示范中使用计量器具不受此限 A: 检验设备 B: 计量器具 C: 检验网络系统 D: 指示标牌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在工作岗位上使用无检定合格印、证或者超过检定周期以及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在教学示范中使用计量器具不受此限。()[br][/br]出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