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11-02
    买方的检验权
  • 答:买方的检验权是指买方对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数量、包装等进行检验的权利。各国法律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都对买方的检验权作了如下规定: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当卖方履行交货义务以后,买方有权对货物进行检验,如果发现与合同规定不符,而且确属卖方的责任,买方有权向卖方表示拒收,并有权索赔。法律还规定,在买方收到货物之后,如果没有行使检验权,即买方在按合同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货物进行检验之前,已处分了货物(出售或加工),那么日后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即使在规定的索赔期限之内,买方也不能拒收货物,仅保留索赔的权利

    内容

    • 0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对买方的检验权和检验的时间和地点有哪些规定?

    • 1

      以离岸品质数量为准的检验条款决定买方无复验权()

    • 2

      如果买方没有利用合理的机会验货,则表明他放弃了检验权

    • 3

      若买方没有利用合理的机会检验货物,就是放弃了检验权,从而就丧失了拒收货物的权利。

    • 4

      检验权方式选择国际上通常所说的“离岸品质、重量”,货物抵港(地)后,买方无复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