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学MOOC:甲某与乙某系大学同学,共同承租丙某的一套一居室住房。因为该房屋电路老化引起火灾,致使甲某与乙某各自的部分财产被烧毁,就损失赔偿问题,甲某、乙某与丙某多次协商未果。甲某诉至区法院要求丙某赔偿。在本案诉讼中,下列关于乙某的诉讼地位,哪一个是正确的?
举一反三
- 中国大学MOOC: 甲某与乙某路过一栋居民楼,楼上丙某阳台上的花盆坠落,砸伤了甲某的头部,致使甲某花费医药费1万元,甲某诉至法院要求丙某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诉讼中,丙某否认砸伤甲某头部的花盆是自己的,对于这一争议事实,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 甲某与乙某路过一栋居民楼,楼上丙某阳台上的花盆坠落,砸伤了甲某的头部,致使甲某花费医药费1万元,甲某诉至法院要求丙某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诉讼中,丙某否认砸伤甲某头部的花盆是自己的,对于这一争议事实,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A: 甲某 B: 乙某 C: 丙某 D: 该栋楼的全部居民
- 甲某与乙某共同共有的设备租赁给丙某后,因丙某使用不当造成设备严重损坏。甲与乙作为共同原告诉至法院要求丙赔偿8万元。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责令丙赔偿6万元。甲不服提出上诉,认为丙应当赔偿自己4万元。此时,下列关于二审当事人诉讼地位的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A: 甲作为上诉人,乙与丙作为被上诉人 B: 甲作为上诉人,丙作为被上诉人,乙作为原审原告参加诉讼 C: 甲作为上诉人,丙作为被上诉人,乙无需参加诉讼 D: 甲与乙作为上诉人,丙作为被上诉人
- 甲某去世时留下一架钢琴给其子乙某,乙某将钢琴借予同学丙某使用,丙某擅自将钢琴出售给丁某。因丙某未及时将钢琴交付丁某,丁某诉至法院要求丙某交付钢琴,诉讼过程中,乙某得知此事。关于本案的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
- 智慧职教: 甲某与乙某在办公室发生争吵,甲某将乙某的传真机砸坏。乙某认为甲某在办公室实施这种行为影响其声誉,诉至法院要求甲某赔偿其精神损害。人民法院以下列哪一个理由不予受理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