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赊销销售商品一批,商品的销售价款为2 000元,商业折扣10%,增值税税率为13%,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甲公司销售商品时为对方代垫运费150元(不考虑运费的增值税抵扣问题)。该项销售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假定甲公司已发出商品。则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为元
举一反三
- 甲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商品的销售价款为2 000元,商业折扣10%,增值税税率为17%,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甲公司销售商品时为对方代垫运费150元(不考虑运费的增值税抵扣问题),则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为( )元。
- 某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商品的销售价款为 2000 元,商业折扣 10% ,增值税税率为 17% ,现金折扣条件为 2/10 , 1/20 , N/30 。甲公司销售商品时为对方代垫运费 150 元 (不考虑运费增值税),若企业应收账款按总价法核算,则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为( ) 元。
- 某企业赊销商品一批,商品标价10000元,商业折扣10%,增值税率为17%,现金折扣条件为2/10,n/20。企业销售商品时代垫运费300元(不考虑运费增值税),则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为( )元。 A: 12000 B: 10830 C: 11700 D: 10630
- 丙企业赊销商品一批,商品标价10000元,商业折扣20%,增值税率为17%,现金折扣条件为2/10,n/20。企业销售商品时代垫运费200元(不考虑运费增值税),则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为()元。 A: 9560 B: 9360 C: 11700 D: 11900
- 9.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2018年11月2日,销售商品一批,该批商品的标价为10000元,商业折扣为10%,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甲公司销售商品时为对方代垫运费500元(不考虑相关税费),购货方于2018年11月11日付款,则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为( )元。 A: 10440 B: 10940 C: 10731.2 D: 1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