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19
    9.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2018年11月2日,销售商品一批,该批商品的标价为10000元,商业折扣为10%,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甲公司销售商品时为对方代垫运费500元(不考虑相关税费),购货方于2018年11月11日付款,则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为( )元。
    A: 10440
    B: 10940
    C: 10731.2
    D: 12100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