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的地位、效力、内容和制定程序的不同为标准对法所作的分类是()
A: 成文法与不成文法
B: 根本法与普通法
C: 实体法与程序法
D: 一般法与特别法
A: 成文法与不成文法
B: 根本法与普通法
C: 实体法与程序法
D: 一般法与特别法
举一反三
- 根据法律的地位、效力、内容和制定程序的不同为标准对法所作的分类是() A: A成文法与不成文法 B: B根本法与普通法 C: C实体法与程序法 D: D一般法与特别法
- 以法律的地位、效力、内容和制定主体为标准,法律可以分为()。 A: 一般法与特别法 B: 实体法与程序法 C: 根本法与普通法 D: 成文法与不成文法
- 以法律的地位、效力、内容和制定主体为标准,法律可以分为( )。 A: 一般法与特别法 B: 实体法与程序法 C: 根本法与普通法 D: 成文法与不成文法
- 根据法的地位、内容和制定程序的不同,可以将法分为()。 A: 成文法与不成文法 B: 实体法与程序法 C: 根本法与普通法 D: 一般法与特别法
- 根据法的地位、内容和制定程序的不同,可以将法分为()。 A: A成文法与不成文法 B: B实体法与程序法 C: C根本法与普通法 D: D一般法与特别法